淳安县千岛湖镇妇联“爱心助学行动”项目简介
2017-03-21 21:35:16 1778
  • 收藏

    淳安县千岛湖镇妇联“爱心助学行动”项目简介

    (特别说明:因原淳安县千岛湖镇政府志愿者联系人已经调离千岛湖镇,经商量后决定结束淳安县千岛湖镇助学项目。)


    本项目由淳安县千岛湖镇妇联发起和主办,爱心公社公益网站承办。本助学项目定项资助千岛湖镇镇属各小学,包括青溪小学、淡竹小学、汪宅小学等农村小学和在部分城区小学就读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以及千岛湖镇青溪初级中学。本项目所有贫困生资料皆由淳安县千岛湖镇妇联提供,募集的资助款通过淳安县千岛湖镇妇联落实到每一个孩子身上。为保护孩子们的隐私,本网站以编号代替孩子们的名字,若有想进一步了解孩子们的具体情况的,可与网站相关人员联系。


    经调查:千岛湖镇小学生的作业本费、保险费、校服费、课外读物费一学年大约是500元,部分学校有住宿生,住宿免费,住校生全年在校中等伙食约为2000元,没有办食堂的学校,孩子们往往带米自己蒸饭,吃些干腌菜,且一带就是一个星期,十分艰苦;初中生的作业本费、辅导资料费、保险费、课外读物费一学年大约1000元,初中生住校,住宿免费且严格遵守规定不做校服,有食堂,伙食费加往返学校的交通费每周约100元,每学年约40周约4000元。


    根据调查情况,根据适度从紧的原则,项目资助款拟以伙食补助为主,兼顾其他开支,具体标准如下:


    1、小学生500/学期,其中约300元为伙食补助费;1000/年,结构同前;


    2、初中生1000/学期,其中约600元为伙食补助费;2000/年,结构同前。


    以上标准为参考资助额,可以低于以上标准资助。网站将实时公布孩子们的受资助情况,对于其中未达到资助标准的孩子,将继续接受网友捐助;如同一孩子收到资助超过资助标准,将由主办方将超过金额调整给其他学生并公布。


    本项目募集的资金到账后,将转给受助学生所在的学校,全部用于孩子的在校费用,即作业本费、保险费、校服费、课外读物费、伙食费等,而不发给孩子个人。如受助孩子所在小学没有食堂,伙食补助将由学校选择委托附近村民,为孩子的午餐、晚餐增加蛋类、肉类食物,并将具体情况在网站上公布。受助资金若一学期没有使用完的,将结转到下一学期使用。若孩子转学、毕业,将结余资助款发给孩子。如遇孩子转学不能联系等特殊原因,结余款可与资助人商量转给别的孩子使用或退给原资助人。


    附:淳安县千岛湖镇妇联“爱心助学行动”授权书。



     


     

     

    © 2003-2020 爱心公社公益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浙ICP备05028009号-1    技术维护:浙江微圈互联